发布来源:信息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8-20 15:08:00 阅读数:
为打造狼山国家森林公园高质量公共活动空间,确保森林公园环境整洁美观、和谐有序,同时积极推进《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执行。8月19日狼山管理办联合狼山派出所、五山公司针对森林公园范围内“擅自在未开放区域开展野外探险、攀岩等危险活动”的违法行为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执法人员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项,禁止“擅自在未开放区域开展野外探险、攀岩等危险活动”的法律条款,对发现的4名违法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
2021年5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我办通过新闻、电台报道,官网、微信公众号,志愿者活动,条幅、宣传册等多方式、多手段积极对游客、市民进行了广泛的普法宣传和告知。同期,我办及下属五山公司针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专题部署,在《条例》出台后景区范围内醒目位置竖立“禁止攀爬野道”等宣传警示标牌,同时安装了隔离护栏等设施。并对前期发现的擅自野外探险、攀爬等危险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批评教育。
在此,狼山管理办呼吁广大市民,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广泛宣传,共同维护好南通的城市“名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