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来源:信息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6-07 15:06:00 阅读数:
近日,景区管理人员在巡查时多次发现狼山景区内有“兜售护身符”的违法行为,根据《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项禁止“擅自摆摊设点、兜售物品”的法律条款,我办对此类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期间,法制宣传教育了4起“兜售护身符”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其中一名多次违法行为的人员,根据《条例》的处罚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游客,理性消费游玩,请勿进行类似交易,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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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证件号:
狼山景区:0513-85711686
军山景区:0513-85703117
啬园景区:0513-85705980
剑山景区:0513-85700311
滨江公园:0513-85700311
植物园:0513-85700311
度假区管理办:0513-8571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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