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来源:信息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1-22 12:11:00 阅读数:
南通五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就志愿服务景观布置项目进行询价比价。
说明:
一、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6000元,供应商所投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项目需求:
景观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规格 |
材质 |
备注 |
景观1 |
项 |
1 |
整体尺寸高度740cm*宽度120cm*厚度35cm |
外立面1.5镀锌板表面高温静电喷塑;内衬主龙骨40*80镀锌管,副龙骨50*50镀锌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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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2 |
项 |
1 |
整体尺寸高度450cm*宽度200cm*厚度35cm |
规格:激光切割下料、剪板、折弯、抛光打磨,防腐年限久远,持久耐用,喷涂厚度120米欧(国家标准80米欧),确保产品无蚀,不褪色。 样式参考附件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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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3 |
项 |
1 |
整体尺寸高度300cm*宽度360cm*厚度150cm |
设计的景观小品兼具便民功能,可提供游客休憩,每个景观小品游客乘坐处承受不低于500斤的重量。 |
备注:以上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安装过程中不得损坏原有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备完成本项目标的物的资质和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
2.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安装、材料费、人工费、专用设备及其备品、备件、易耗品耗材、通讯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运输、保险、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1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南通五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女士联系电话:15051269532
4.报价文件构成: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身份证原件备查);
(3)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4)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三)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5)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报价文件纸质一正二副,一共三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2年11 月25 日下午14:30前密封送至南通五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剑新路1号)一楼会议室(只接受直接送达),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时则不予受理。
五、商务部分要求:
1.工期:12月2日前完成布置。
2.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合格产品。
3.质保要求及售后服务:
质保期:一年(如在质保期期间出现非人为破坏或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半天内到场自行负责修补或维修,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从本项目所有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供应商超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处理故障,每次罚500元扣款。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约定事项:
(1)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2)成交供应商须遵守景区内的相关规定。
(3)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期间,随时与采购单位保持沟通,保证项目的实施进度。
(4)供货结束后,应立即通知采购人,组织双方验收,签署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5)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其他单位。
(6)供货现场要服从景区内部管理,不得破坏景区环境,垃圾日产日清。
(7)在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同时不免除成交供应商造成不良后果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其它相关责任。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
①询价邀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七、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有报价相同者,则由采购单位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付款方式:全部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且布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扣除相应罚款(如有)】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南通五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