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来源:信息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5-16 16:05:00 阅读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狼山管理办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服务,采购预算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本次改制主要目的为规范改制企业公司治理机制,不涉及股权转让。
二、委托服务的内容
(一)完成南通狼山风景名胜区投资开发总公司和南通度假国际旅行社2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全过程工作,包括:提供由具备相关从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改制企业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起草相关决议、决定、公司章程等改制所需文件,办理工商登记等行政审批手续及其他公司制改制相关工作。
(二)提供改制过程中相关经济活动的账务处理咨询及其他与改制相关的会计咨询服务。
三、时间要求
2022年7月底前完成景区总公司和度假旅行社2家企业的公司制改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具有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和业绩(有佐证材料)。
五、报价及成交原则
(一)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二)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报价供应商成交。
(四)因本次改制工作时间要求较紧,如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视具体情况处理:
1.如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只有2家,仍采取比价方式,最低价中标。
2.如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只有1家,则即时转为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方式。
六、投标文件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报价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三)报价总表(须盖单位公章)。
(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事务所执业证书。
(五)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六)对采购文件确定的服务内容、时间要求等条款,所作出的实质性响应和说明。
(七)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和业绩佐证材料。
(八)项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七、合同签订与付款
(一)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要及时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成交供应商应积极履约,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改制工作任务。
(三)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于该2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完成后,按相关支付规定支付款项。
八、其他
(一)开标时间与地点:2022年5月20日上午9:30,南通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一楼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新港东路2号)
(二)联系人及电话:张伟,13862923718
(三)开标成交后,成交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
(四)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南通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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