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山景区5A创建——梅林春晓展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来源:信息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0-09 19:10:00 阅读数: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狼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狼山景区5A创建——梅林春晓展陈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狼山景区5A创建——梅林春晓展陈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29.8万元;

三、资金来源:市财政

四、项目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以不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六、特别提醒:

(1)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八条中A、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供磋商小组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须认真对照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磋商响应;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七、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南通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官网(http://www.chinalangshan.com.cn/lsfjq/tzgg/tzgg.html)下载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八、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费用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300.00元/份,该采购文件费用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回,并以现金的形式在报名时交纳给采购代理机构。

九、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接收时间:2021年10月20日9:30前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址:南通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一楼会议室(新港东路2号,水清木华西门对面植物园内)。

十、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45个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十一、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0日9:30;开标地点:南通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一楼会议室(新港东路2号,水清木华西门对面植物园内);

2、采购人将委托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磋商。

3、资格审查时间:开标后当即开始。资格审查地点:南通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一楼会议室(新港东路2号,水清木华西门对面植物园内)。

4、评标时间:资格审查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南通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一楼会议室(新港东路2号,水清木华西门对面植物园内)。

十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5%

十三、竞争性磋商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狼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胡志刚;

电话:15996535369。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大厦A座7楼

联系人:徐慧慧

联系电话:0513-83357789

邮箱:fgyjszx@163.com

十四、磋商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历天。

南通狼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9日



附件下载:狼山景区5A创建——梅林春晓展陈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