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来源:信息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4-21 09:04:00 阅读数:
为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举行《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1、森林公园管理机构没有执法权,森林公园的管理主体与执法主体如何理顺?
2、关于军山生态保育区的保护规定及处罚金额是否依法有据?
3、关于森林公园的资源保护和公园管理规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
5、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法律责任是否合理合法?
二、听证时间
时间: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
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静海商贸街西首警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
(一)听证陈述人
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人员均可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听证会组织者也可邀请确定部分有代表性的听证陈述人。听证陈述人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7人。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作为听证旁听人参加旁听。听证会组织方将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确定听证旁听人具体名单,听证旁听人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四、报名办法
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有关组织代表自即日起可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人员请如实填写《立法听证会报名表》。听证陈述人需要准备书面发言材料,并在听证会前书面告知听证组织者发言的主要论点和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28日18: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延清 ;电话:85705898;传真:85705898
邮编:226000 ;电子邮箱:ntlslydjqglbzzj@126.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新港东路2号江苏省南通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综治局。
附件:1.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2.《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