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来源:信息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4-17 18:04:00 阅读数: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关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市人大立法要求,南通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起草工作。

现将《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征求意见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布,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ntlslydjqglbzzj@126.com

二、将意见和建议发邮寄至: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新港东路2号(邮编226000)江苏省南通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综治局,并在信封上注明“《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7日。

联系电话:0513-85705898。


江苏省南通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附件下载:附件一:狼山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下载:附件二:条例征求意见有关事项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