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2019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来源:信息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8-21 10:08:00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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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管理的政策、法规,协助市有关部门开展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和区域详细性规划的编制、申报工作,负责区内规划的具体实施工作。
2、负责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
3、负责旅游及其配套产业规划、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经济建设发展工作,做好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预测、监测和分析研究。
5、负责项目服务工作,为旅游度假区企业提供必要的经济、技术、信息服务。
6、负责森林公园、旅游景区标准化创建工作,负责狼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7、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保护、优化和利用。
8、负责组织协调区域范围内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管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法治等综合管理工作。
9、负责财政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监督。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工作局、建设局、旅游工作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景区管理(应急管理)局和综合治理工作局。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南通狼山旅游度假区综合服务中心、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一处、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二处和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三处。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南通市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2019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南通市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本级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生态修复取得新进展。国家长江办、省委省政府先后在五山地区召开长江大保护现场会,对五山生态修复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2、系列活动形成新影响。成功保障森旅节、国际马拉松赛、国庆万人大联欢、“长江之歌”森林音乐会等系列重大活动在五山地区举办。
3、游客人数实现新增长。全年累计接待游客量超350万人次,其中开放区域约160万人次,再创历史新高。
4、管养机制取得新突破。五山地区各管理主体职责权限逐步理顺,五山公司初步实现独立运营,《五山及沿江地区管理养护工作及经费保障方案》基本形成。
5、主题教育赢得新好评。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指导组对狼山管理办党委结合实际“开门抓教育”,狠抓突出问题整改,务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给予了高度评价。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态效应、社会效益逐步显现。



第二部分 南通市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分数据表另附公开文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082.1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82.13万元,增长0%。其中:

(一)收入总计2082.1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82.13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2082.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纳入部门预算单位,无上年同期对比数据。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2082.13万元。包括: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5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事务运行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17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纳入部门预算单位,无上年同期对比数据。
2.住房保障(类)支出326.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326.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纳入部门预算单位,无上年同期对比数据。

3.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年末结转和结余4.05万元,主要为江苏省南通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等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当年预算资金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本年收入合计2082.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2.1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本年支出合计207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5.02万元,占61.36%;项目支出803.07万元,占38.6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82.1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82.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纳入部门预算单位,无2018年决算数据。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078.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73.45万元,支出决算为207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07%。其中: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1.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48.01万元,支出决算为1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增。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5.24万元,支出决算为6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0.2万元,支出决算为26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2.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5.0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51.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1.45万元、津贴补贴474.79万元、奖金171.44万元、绩效工资38.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52.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34万元、住房公积金65.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5.97万元、退休费17.89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22万元。

(二)公用经费123.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1万元、咨询费4万元、手续费0.23万元、水费1.64万元、电费2.53万元、邮电费4.11万元、差旅费9.73万元、维修(护)费1.43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7.8万元、公务接待费2.58万元、工会经费12.36万元、福利费21.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4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8.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78.0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纳入部门预算单位,无上年同期对比数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5.0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51.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1.45万元、津贴补贴474.79万元、奖金171.44万元、绩效工资38.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52.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34万元、住房公积金65.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5.97万元、退休费17.89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22万元。

(二)公用经费123.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1万元、咨询费4万元、手续费0.23万元、水费1.64万元、电费2.53万元、邮电费4.11万元、差旅费9.73万元、维修(护)费1.43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7.8万元、公务接待费2.58万元、工会经费12.36万元、福利费21.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44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2.5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19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2.58万元,完成预算的60.99%,比上年决算增加2.5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为2019年新纳入部门预算单位,无上年同期对比数据;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经费预算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8万元,接待25批次,322人次,主要为接待公务活动来访人员。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南通市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2万元,完成预算的4.77%,比上年决算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为2019年新纳入部门预算单位,无上年同期对比数据;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经费预算支出。2019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个,参加会议40人次主要为召开廉政教育大会。

南通市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7.8万元,完成预算的92.2%,比上年决算增加7.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为2019年新纳入部门预算单位,无上年同期对比数据;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经费预算支出。2019年度全年组织培训5个,组织培训220人次主要为培训本单位职工。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狼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06万元,比2018年增加123.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纳入部门预算单位。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单位(□开展、?未开展)财政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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