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来源:信息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7-22 18:07:00 阅读数:
南通五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山公司”)委托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滨江观光小火车运营权招租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比价。
一、项目名称:滨江观光小火车运营权招租项目
二、项目地点及运营线路:从滨江公园至狼山南大门全长约5公里,始发和终点上下客在同一站点,上行线中途设置停靠点6个,下行线中途设置停靠点4个,作为景区游客观光循环线路。
上行线:滨江公园北入口(起点)-风帆广场-梅林-梵音广场-望江堤-小洋港-滨江体育公园-如意湖(狼山南大门)(终点)。
下行线:如意湖(狼山南大门)(起点)-望江堤-梵音广场-梅林-风帆广场-滨江公园北(终点)
注:投标单位可自行踏勘现场。
三、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合同按年度签订。
四、项目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能够体现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项目要求
①初始年总承包费不低于12万元,且每年增长3%。
②项目服务期3年,期间所有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费用、车辆商业险、工作人员相关费用、水电费及安全责任、相关年检等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合同按年度签订,第二、第三个年度签订合同,必须在合作双方自愿基础上。如需续约,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五山公司提出申请,五山公司批准后方可续约。未按上述程序操作的,所引起的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③本项目拟投入的工作人员数量必须满足运营需求,如遇重大节日或活动时,按实际需求增加人员数量。
④中标单位必须遵守景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服从相关部门及景区的监督管理。
⑤如遇重大接待,需要小火车配合完成的,中标单位需无条件配合。
六、比价需携带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
2、营业执照;
3、比价报价表;
4、运营方案(含安全措施、应急预案、人员配置等)。
注: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资料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可统一密封在一个档案袋或密封箱中,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提疑及答疑时间
提疑时间:若投标人对本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2019年7月24日17:00之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递交到以下邮箱ntgs1101@126.com。
答疑时间:2019年7月25日17:00之前。
八、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元整;递交形式:现金,装在信封或档案袋内,并标注单位名称。(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缴纳履约等保证金且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
2、本项目设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卫生保证金等,具体金额按实际情况待定。
九、投标报价要求
1、年总承包费不低于12万元,且每年增长3%。
2、项目服务期3年,期间所有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费用、车辆商业险、工作人员相关费用、水电费及安全责任、相关年检等均由承租单位自行承担。此部分费用不包含在年总承包费用中。
十、本项目初始最低年承包费用及成交原则:12万元(报价不得低于招标人设定的初始最低年总承包费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成交原则:符合资格要求且所报年承包费用最高的单位为中标单位。若所报的年承包费用最高的单位≥2家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十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比价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比价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比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比价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比价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项目初始最低年承包费用或投标人不足3家的。
十二、开标评审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9:30时
2、地址:南通市沿河路25号南通五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沿河路菜场东隔壁)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三、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用
1、中标人须缴纳代理服务费:以¥1500计收。专家评审费暂定1500元,结算时以实际支出为准。
2、投标单位需在报价外另行考虑以上费用,中标后同招标代理单位结算。
3、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用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五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芳15051269532
招标代理: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仲英0513-85920810-803、13485117652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