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啬园团建培训基地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来源:信息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7-23 18:07:00 阅读数:

南通五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山公司”)委托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南通啬园团建培训基地经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啬园团建培训基地经营项目

二、项目地点:南通市啬园景区,鱼廊北侧草坪(不含建筑),共计1000平方米,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三、项目内容:中标单位负责园区团建培训基地项目的设计、运营等。

四、项目服务期限两年(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五、项目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组织及实施本项目的能力,且经营范围应包含:非学历技能培训或企业管理咨询或赛事活动策划或企业团建活动策划。

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本项目投标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技术标文件、③商务标文件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1、资格审查资料:

(1)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技术标文件:

(1)企业综合实力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

(3)管理的规范性以及对项目的整体规划方案;

(4)如何参与园区营销的方案;

(5)相关证件的提供;

(6)其他材料或增值服务承诺。

3、商务标

(1)报价表;

(2)其他特别要求或说明。

注:投标单位按上述顺序编写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内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需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投标文件的份数及密封

1、以上文件①、②、③均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须为打印的,其正文内容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尚须加盖公章。“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2、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商务标三部分,必须分袋密封,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另须在封袋上标明“资格审查资料”或“技术标”或“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八、提疑及答疑时间

提疑时间:若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2019年7月29日17:00之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递交到以下邮箱ntgs1101@126.com。

答疑时间:2019年8月2日17:00之前

九、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00元整;递交形式:现金,装在信封或档案袋内,并标注单位名称。(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缴纳履约等保证金且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

2、本项目设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卫生保证金等,具体金额按实际情况待定。

3、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①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被查实的。②中标人因其自身原因未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的。

十、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单位按本公告要求,建议到现场实地踏勘后自定报价。经营权承包设有年承包底价,第一年最低承包费用不低于人民币 8 万元人民币(签订合同后不得中途擅自退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且承包费用每年进行合理递增(每年上涨3%),进入景区门票费用另行计算。

2、投标单位人员的劳务工资、安全保险、劳保福利、住宿、材料、机器损耗、水电费用、税收、管理费、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不包含在年承包费用中。

3、若中标不得擅自从事与拓展、团建无关的其他经营项目,不得从事与园区其他商户雷同的经营项目。

十一、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二。

十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3)投标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技术标部分出现商务报价的内容;

(4)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评标小组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十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符合资格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招标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报价低于年承包底价的;

(4)评标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

十四、开标评审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14:00时

2、地址:南通市沿河路25号南通五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沿河路菜场东隔壁)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五、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用

1、中标人须缴纳代理服务费:以¥1500计收。专家评审费暂定3000元,结算时以实际支出为准。

2、投标单位需在报价外另行考虑以上费用,中标后同招标代理单位结算。

3、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用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送达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五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芳15051269532

招标代理: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仲英0513-85920810-803、13485117652

邮箱:ntgs1101@126.com


附件下载:附件一:相关表格、格式.doc
附件下载:附件二:评标办法.doc